保卫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直接领导下,受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兵役机关的业务指导,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国防教育等工作。现设保卫科、安全监管科、武装科三个科室。
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开展法制、国家安全和治安保卫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妥善处置校园不安定因素;负责校园安全管理,严格校门管理;保障校内交通安全和秩序;协助交警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三、负责组织“校园 110”昼夜巡逻、接处警和应急处突工作。
四、负责校内大型集会、文体活动的审批,组织实施或指导现场安保工作。
五、负责指导、检查校内各二级单位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六、负责指导、检查校内各二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配备;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查处火灾案件。
七、配合地方部门推进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八、负责管理校内师生员工集体户口。
九、负责校园技防建设规划;负责信息化安防平台建设;负责校园监控指挥中心的管理工作;负责校园技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校园技防设施资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国防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
十一、负责组织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