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2024年5月7日下午3时,我院“2024-2025学年学生实习备案工作专家论证会议”在学院大会议室召开。
此次会议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对需突破《规定》第十二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第十七条“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要求的年级专业进行论证。
会议由院长汪先锋主持,副院长吴石梅、商务英语专业主任张景发、商务日语专业主任李瑜、应用外语(葡萄牙语)专业主任刘太伟以及珠海横琴汇铧国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霖、珠海粤海酒店人事主管蔡树宝、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梅强宝出席,商务英语专业副主任徐文星列席。
会议由汪先锋对到访企业专家表示欢迎,并介绍本次会议的目的、会议议程,强调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各年级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学生参加项目班、订单班等岗位实习的情况,进行论证。吴石梅结合学生实习过程涉及的突破点向专家进行了阐述。
张景发、李瑜和刘太伟针对安排学生参加项目班、订单班等岗位实习的情况,结合《劳动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等依据提出了本专业的备案论述,对学生岗位实习过程中突破《规定》第十二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第十七条要求中的“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作了充分论证说明,认为学生参加岗位实习,是为了能培养出理论结合实际、专业技能过硬、具有工匠精神的专业人才,希望能从学生融入企业、认同行业、热爱职业的角度出发,肯定学生在岗位实习期间充分参与企业的运作。
校外专家林霖、蔡树宝、梅强宝就各专业的备案依据进行了讨论。经校内外专家的充分论证,一致认为以上三个专业实习备案论证依据可靠,理由充分,专家组同意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外语(葡萄牙语)三个专业的实习备案。
撰稿:陆佳隆
摄影:陆佳隆
初审:郭 颖
复审:吴石梅
终审:汪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