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广东省建档立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粤科职院学工字〔2018〕21号
关于上报广东省建档立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需要做好学生进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让广大学生熟悉了解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政策。
二、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排查工作,每个班的班主任重点排查户籍是肇庆、惠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地区的同学,让每位同学填写《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
三、学生在可向当地村委或镇、县扶贫办了解本人家庭是否为建档立卡户,如属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并且尚未在学校办理过建档学费减免,请填好表格(附件一)交回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于9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奖助贷科,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政策应助尽助、不漏一人。
四、各二级学院将新增建档立卡学生的扶贫手册复印件、《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纸质版、电子版交到行政楼512,联系人:谢明明老师 联系电话:0756-7796298
附件2:2018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