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专业群建设项目工作组:
为落实我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推动“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和“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建设,按照二级学院专业群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实训基地项目立项流程指引,学校开始启动2021年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以我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为核心,以双高建设任务和创新强校工程任务为目标,结合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相关工作要求,有序实施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高水平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和协同育人平台。
二、立项范围
所有计划在2022年启动建设的实训基地项目,均需要申报立项后进入项目库。立项范围主要包括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同育人平台三大类。
(一)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1.基础性项目
保障和提升日常实践教学运行的项目,包括:
(1)新开办专业急需的实训室建设项目;
(2)急需新增教学仪器设备项目。
2.标志性项目
标志性项目指具备完成专业群综合项目实训、科研、社会服务、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等若干功能,集实训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标志性项目可以新建(项目在等候场地安排、项目在等候资金落实),也可以在原有具备条件的实训基地基础上升级建设。同时标志性项目应是申报各级各类实践教学基地(含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等)的重点培育项目。
(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鼓励各学院与已签约对口的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优先支持与大中型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合作的基地。
(三)协同育人平台
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以区域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为重点,以学生个性发展为核心,以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升为重点,通过协同育人平台的培育和建设,推动学校与企业、行业、地方政府、科研院所及国际育人力量等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各类教学资源的整合,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学校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凝聚形成协同育人载体,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申报要求
(一)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1.充分调研,实训室的建设除满足实训教学任务外,还需兼顾一定的科技研发、技能鉴定、创新创业和社会开放服务等任务。从长远考虑,设备及技术应具有先进性和一定的前瞻性。
2.项目建设绩效目标明确,可量化、可考核。
3.项目涉及工程装修、不影响原有建筑结构的异动和综合布线工程,需落实实训基地详尽的功能需求并形成功能需求说明书,报实训中心,共同商定和采购设计/咨询单位。
4.申报基地名称一般应为:某专业+XX实训室或XX实训室升级改造、某专业(群)+实训基地或公共实训中心或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1.基地只能依托一个单位,依托单位必须为独立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健全,遵纪守法,生产运行正常,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基地所在专业对口;
2.学校与依托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
3.基地已经具有了一定建设基础,在基地实习实训学生数较多,双高建设任务中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必须申报;
4.申报基地名称一般应为:合作单位+某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5.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不予额外建设经费支持,建设经费从专业群或专业建设资金支出。
(三)协同育人平台
协同育人平台项目参照广东省教育厅文件标准认定,校级协同育人平台不予额外建设经费支持。
四、申报流程
1.各二级学院专业群建设项目工作组组织申报
请各二级学院专业群建设项目工作组切实从学校建设发展及实践教学需要出发,按照二级学院专业群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实训基地项目立项流程指引认真做好二级学院专业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2021年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含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同育人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充分论证,项目立项申报书需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专业群建设项目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在汇总表上按项目轻重缓急排序。
2.实训中心组织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各申报单位根据初审意见,进行认真细致的修订工作,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申报书逐一完善。
4.实训中心将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实训基地项目进行汇总,按照《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评审管理办法》的评审程序,报学校教学设备工作组审议通过后,提交学校办公会审批,进入学校项目库。根据学校实训场地资源、建设资金统筹实际情况和排序情况,依次启动项目建设。
五、申报材料
1.《二级学院专业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2.《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3.《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
4.《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协同育人平台认定申报书》(附件3)
5.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6.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7.协同育人平台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6)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并提交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申报书PDF版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命名,汇总表word版)通过OA协同发至实训中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李娟,电话:7225920
地址:实训中心办公室(实训楼四302室)
附件:
1.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2021年版)
2.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2021年版)
3.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协同育人平台认定申报书(2021年版)
4.2021年度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21年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6.2021年度协同育人平台认定申报汇总表
实训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