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2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髙校本专科 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落实我校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申报和评审材料报送的各项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助学金
9月24日前,完成二年级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9月28日前,完成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学院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提前联系学生,了解学生家庭情况。
提交材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及佐证材料, 二级学院内审核学生纸质材料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采集表》(电子版)。
9月29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完成审核二级学院报送二年级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并将学生信息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
10月7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完成审核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并将学生信息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高 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下达我校国家助学金预算和名额指标,按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将资助名额分配给各学院。
10月13日,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内审核、公示结果。
10月25日,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审核二级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表(电子版)、经学校学生“奖、助、 贷”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公示结果。
10月26日,报学校审批。
10月28日,将评审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批复。
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组成(一式1份)
1. 《2020-2021学年广东省普通髙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2. 提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原件、佐证材料(复印件),每份首页右上角用铅笔写上与家庭信息采集汇总表一致的序号。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釆集汇总表。
4. 二级学院公示名单(纸质版)。
5. 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身份查询网址:http://210.76.68.13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 ntication. do
6. 广东省社会救助公示人员查询
http://jiuzhu.guangdong.minzheng.net/saas/urbansub/ queryMemberForPublicityAction. do?act=forward
(一)严格评审程序。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评审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国家助学金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谢老师,国家助学金电子版交于二级学院辅导员处(以班级为单位交给班长再交给老师及辅导员)
联系电话:0756-779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