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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0-02-03


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开展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抗疫防控困难资助”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通过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将疫情对学生学习生活影响降为最低,全力以赴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学生为本,对全校学生尤其是疫情严重区域学生健康状况排查摸底,做到提前预案、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应届毕业生就业、贷款还款等方面的影响,充分发挥学校学生资助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三、资助措施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学生情况做好每周一

各二级学院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及生活等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及时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反馈,对其予以资助。学校将对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采取对患病专项困难补助、疫情重点地区(湖北)学生临时生活补助、线上学习网络流量费、实习补助、抗疫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子女补助等方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二)设立各项防控疫情补助

1、患病专项困难补助

学生本人或直系家庭成员不幸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学生按3000元的标准发放专项困难补助,帮助学生及其家庭抗击新冠肺炎,解决学生实际生活困难。

2、对疫情重点地区(湖北)学生实施专项资助

疫情期间在湖北的特别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每人2000元;比较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每人1500元;一般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每人1000元;其他学生发放慰问金补助每人500元

3、临时困难补助。

受到疫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

其他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粤科职院字【2018147号文件提出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临时困难补助3000元,二等临时困难补助2000元,三等临时困难补助1000元。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习补贴(毕业班)

在疫情未解除的情况下不鼓励毕业班学生出实

习,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实习补助,每人500/元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上学习网络流量费补助(不含毕业班)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受疫情影响临时困难学生给予每生100元线上学习网络流量费补助。

6、抗疫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子女补助

在我校就读的参与抗疫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子女,可申请1000元的生活补助。

备注:1、以上1、2、3、6项皆由有需要的学生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奖助贷科复审后上报学校审批。

2、以上4、5项由二级学院汇总名单后统一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奖助贷科。

3、同时符合上述1、2、3项的学生,在同一学期内只能申请其一,不可重复申请。

四、工作程序

(一)疫情重点地区(湖北)学生

1、疫情期间在湖北的学生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根据学生上报情况与教务处、学生处提供疫情重点地区(湖北)学生名单进行核对以及查漏补缺。

(二)本人或直系家庭成员已确诊并接受治疗的学生

1、个人申请。学生填写附件1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抗疫防控困难补助”申请表》,与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电子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学院。

2、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核实后,将附件1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抗疫防控困难补助”申请表》和附件2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专项困难补助名单》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三)抗疫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子女补助

个人申请。学生出具父母抗疫一线医护工作证明、家庭成员户口本等相关电子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学院。

(四)学校审核与发放。

1)学生工作部(处)复审,上报学校审批。

2)财务处统一发放学生银行卡

五、其他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资助工作程序采用无纸化网上办理

2、各二级学院要迅速、精准摸清学生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和需要资助的名单,并根据学生工作部(处)奖助贷科的要求及时审核、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名单。

 

 

附件1: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抗疫防控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专项困难补助名单.xlsx

附件3:疫情重点地区(湖北)学生专项资助-.xls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班学生申请实习补助名单.xlsx

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非毕业班学生生申请在线学习流量费补助名单.xlsx

附件6: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专项资助名单.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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