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2019年第十八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产业学院管理细则》。随后,该细则以粤科职院字【2019】289号文进行了发布。
该细则是落实江门高新区产业学院建设方案、规范产业学院各项工作的重要制度建设,对于我校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国家发展战略、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该细则创新组织机构设置,由学校校长兼任产业学院院长、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常务副院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产业学院工作管理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均为产业学院成员单位,体现了学校对产业学院的高度重视,和对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全力支持。
该细则明确工作职责,详细规范了产业学院院长、副院长、工作办,以及各二级学院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保障了产业学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该细则明确了信息平台建设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建设和工作简报发布,建立产业学院人才交流、招聘与就业、科研与社会服务的信息化交流平台。
该细则从精准对接产教融合、科研与社会服务等方面规范了工作办、各二级学院的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和量化指标,为产业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该细则还明确建立政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支持广科院与江门高新区企业共同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产学研活动、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等工作,为产业学院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