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3月16日上午,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协调小组组长宣杰主持。
会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总结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梳理自我监督与职能监督情况,查找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下一步重点工作,并就监督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宣杰肯定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努力。他强调,学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1年对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以及2022年对巡视“回头看”检查反馈问题进行一个一个整改落实;学校纪委督促党委落实整改,发挥了监督作用。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很明确,主责主业就是监督,就是监督的再监督。
宣杰指出,近日省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包括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沟通,落实监管责任、再监督职责。同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明确各自的监管监督责任,把监督抓实抓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二是要诊断问题,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要强化问题导向,结合反馈问题深化整改。要梳理问题,夯实责任,将关口前移,强化措施,注重跟进,标本兼治,提高监督质效。三是要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要坚持底线,对本部门涉及的重点问题和风险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工作合力,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学校推进“双高”建设过程中,要提供纪律保障。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要把握严的总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撰稿:陈燕霞
摄影:陈燕霞
初审:岳昌国
复审:王云飞
终审:潘利红